防爆電氣設備的通用技術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: 標準范圍:根據GB 3836-1(2009)標準,防爆電氣設備的通用技術要求適用于在 特定標準大氣條件下存在爆炸性環境的危險場所中使用的電氣設備。這些條件包括 溫度范圍(-20°C至+60°C)、壓力(80kPa至110kPa)和空氣中標準氧含量(體積 比為21%)。
設備分類:GB 3836.1-200標準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了分類,這包括了不同類型的設 備及其相應的安全要求。 設計規范:GB 50058-2014標準提供了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的詳細規范。這 包括總則、術語定義、爆炸性氣體和粉塵環境、危險區域的劃分、設備選擇等多個 方面。該標準還涉及了設備保護級別(EPL)的概念,以及光輻射式設備和傳輸系統 防爆結構類型。 溫度要求:標準中還特別提到了設備溫度的要求,這對于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 至關重要。 最新標準:需要注意的是,GBT 3836.1-2021是最新版本的標準,取代了之前的GB 3836.1-2000標準。雖然無法直接訪問該標準的詳細內容,但可以推斷新標準可能包 含了對舊標準的更新和改進。 綜上所述,防爆電氣設備的通用技術要求主要集中在設備分類、設計規范、溫度要求等方 面,且隨著技術的發展,這些要求也在不斷更新和完善。對于具體的技術細節和應用,建 議參考最新的國家標準文件